新沂市教育局文件
新教〔2016〕74号
关于做好2016年新沂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为了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编辑献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教师节表彰一批新沂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就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名额
1.新沂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0名)
2.新沂市优秀教育工编辑 (320名)
3.新沂市十佳班主任
4.新沂市十佳德育工编辑
5.新沂市十佳教学标兵
6. 新沂市十佳新教育榜样教师
(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范围
1.新沂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
2.新沂市优秀教育工编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3年以上,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育工编辑,校长和其他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不超过15%;
3.新沂市十佳班主任: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教职工,参加过班主任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4.新沂市十佳德育工编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德育管理工作或班主任5年以上的教职工;
5.新沂市十佳教学标兵: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5年以上,教学成绩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影响力的一线专任教师。
6.新沂市十佳新教育榜样教师: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5年以上,教科研成绩突出,在一定范围内有影响力的一线专任教师或教研员。
2013年以来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徐州市级、新沂市级综合表彰奖励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把握。
三、评选条件
(一)新沂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实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勤政廉政,依法治教,规范管理,注重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素质提升,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够在全市起引领示范作用。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基础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良好校风、教风和学风,享有良好社会声誉,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中心小学、中学、中心幼儿园在近三个学年度综合评估中有两次获一等奖的学校方可申报)。
2.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积极适应市场需求,勇于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在综合性督导评估中成绩突出(在近三个学年度综合评估中有两次获一等奖的学校方可申报)。
(二)新沂市优秀教育工编辑评选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具有镇校级及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和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经济、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显著成绩。
(三)新沂市“十佳班主任”评选条件
1.热爱班主任工作,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以上且近三年仍担任班主任工作,近五年内年度考核等次至少一次为优秀且曾经获得镇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严守《师德规范》,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教育理念先进,对班主任工作具有扎实的、系统的基础理论常识和丰富的教育经验,能积极探索素质教育的规律;
3.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有较强的班级管理能力,善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班级育人环境,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的各种实践活动。班风好,班级学习氛围浓厚。班级无严重违纪现象,在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4.掌握一定的教育理论和基本技能,能承担引导新任班主任辅导和培训方面的工作,能承担校级及以上主题班、队会的观摩;
5.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教育管理科研成果突出,至少有一篇教育管理论文在新沂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在新沂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获奖。
(四)新沂市“十佳德育工编辑”评选条件
1.热爱德育工作,从事学生德育工作5年以上且近三年仍从事德育工作,近五年内年度考核等次至少一次为优秀且曾经获得镇校级及以上德育工作表彰,成绩突出;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本单位德育工作改革,科学开展德育管理,注重创新德育工作的手段和模式;
3.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各种文体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等,在活动中注重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4.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5.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活动,德育科研成果突出,至少有一篇教育管理论文在新沂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在新沂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获奖。
(五)新沂市“十佳教学标兵”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
2.具有先进教育理念和创新精神,积极投身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在本市、本单位、本学科教育教学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3.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成绩突出。至少有2篇教学论文(论著)或案例反思等在徐州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徐州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获奖。
4.近五年,小学教师在镇级教学质量考核中曾获前2名或新沂市级教学质量考核前10名,初中教师在新沂市级教学质量考核中曾获前10名,高中教师在新沂市级教学质量考核中曾获前5名;
5.近3年开设新沂市级及以上公开课等1次以上。
(六)新沂“十佳新教育榜样教师”评选条件
1.连续三年以上扎实开展读书活动,且积极投入新教育实验,成绩显著;
2.本人承担学校或本镇、全市新教育实验项目研究、引导及推进工作,且成绩突出、师生认可度较高;
3.在全市新教育实验中具有引领作用,有新教育实验经验在全市分享或在《新沂新教育》发表,或研发1门以上校本课程、班本课程或社团课程;
4.在书香校园建设、理想课堂构建、完美教室缔造、推进每月一事、家校合作共建等实验项目中有突出示范作用,并在本校、本镇、本市,甚至更大范围有较大影响。
推荐候选人应至少符合上述参选条件中三条。
四、推荐程序和办法
(一)单位推荐
1.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将本次评选推荐各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名额、范围、条件、程序、办法和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发动,要求全体教职工积极参与此次评选推荐工作;
2.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选条件进行申报,如同时具备新沂市四个“十佳”先进个人和新沂市优秀教育工编辑评选条件的,可同时申报且必须同时填写新沂市“十佳”先进个人和新沂市优秀教育工编辑申报表,四个“十佳”落选者自动参评新沂市优秀教育工编辑。新沂市四个“十佳”先进个人,每单位(小学、幼儿园以镇为单位)每个项目限报1人,并提交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
3.单位审核。所在单位评选荐推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评选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核;
4.民主测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采取无计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为本单位全体在岗教职工(参加测评人员最少不低于应参加人数的90%,其中得同意票率必须占实际测评人数的60%以上。小学以镇为单位);
5.公示。公示期5天,未经公示推荐名单一律无效。
6.上报。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根据推荐名额、评选条件、重复表彰限制要求和民主测评得同意票率高低综合确定新沂市先进个人人选。
(二)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推荐
1.量化评选。对基层单位推荐的教师和管理人选,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上报人选进行量化评选;
2. 考察。根据推荐名额、评选条件、表彰限制要求和量化评选结果综合确定新沂市四个“十佳”侯选人。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人数按照推荐名额的1:1.5的比例确定(考察结果分合格或不合格);
3.确定人选。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名额、评选条件、表彰限制要求、量化评选结果和四个“十佳”侯选人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新沂市各类先进个人人选;
4.先进集体由单位对照条件申报,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近3年对学校的综合考核结果确定;
5.公示。公示期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新沂市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五、推荐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要成立评选推荐组织机构,成员由校长任组长和相关处室及教师代表参加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推荐工作;
(二)坚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推荐的候选对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凡未经民主测评或参加民主测评人数达不到应参加测评人数的90%或民主测评得同意票率达不到实际参加测评人数的60%,推荐结果无效。上报前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包括事迹材料、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
(三)坚持评选条件,确保评选质量。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事迹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坚持师德师风、勤政廉政建设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
(四)坚持面向基层的原则。优秀教育工编辑人选的推荐和评选要注意向一线教师倾斜,同等条件下应向条件艰苦的学校、学科和岗位倾斜;
(五)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各单位要按评选条件、评选方法、评选程序及分配名额,严肃认真地做好推荐评选工作。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举报电话:教育局组织人事科88891325、教育局监察室88891317
(六)报送时间、地点及材料
1.报送材料要求
(1)2016年开展优秀教育工编辑评选推荐工作小结1份(包括评选工作程序、民主测主结果、公示情况等);
(2)新沂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申报表
(3)新沂市优秀教育工编辑申报表
(4)新沂市十佳班主任申报表
(5)新沂市十佳德育工编辑申报表
(6)新沂市十佳教学标兵申报表
(7)新沂市十佳新教育榜样教师申报表
(8)各类先进推荐人选汇总表
(9)其他相关材料。
上报新沂市“十佳”的先进个人同时上报下列证书原件一套,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用长尾夹按顺序夹好:优质课评选获奖证书、基本功大赛获奖证书、2011年1月1日以来的各级表彰证书、优秀教案(含教具)评比获奖证书、优秀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评选获奖证书、名校长、名教师、青年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青年优秀骨干教师证书、公开课、示范课评选证书、个人辅导奖证书、优秀教练员获奖证书、论文评选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已结题的教科研科题等;2011年以来的年度考核表及师德考核结果;2011年以来任教学科在全市或在全镇个人排名情况证明1至3次(见附件10)。
上述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纸质文档按申报表一式2份上报,申报“十佳”的先进个人需同时上报先进事迹材料,先进事迹要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字数在2000字左右,大标题用小2号宋体加粗,正文用3号仿宋体。
电子文档只需报送附件9,发送至1397568067@qq.com ,报送材料地点在组织人事科207室,联系电话:88922340,联系人:张志红。
2.报送截止时间
上报时间为7月4-6日。逾期不报的视为弃权。
六、奖励方式
对评选出新沂市级先进集体、十佳先进个人、优秀教育工作由市政府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七、一票否决
对近五年来(2011年1月1日)违反师德师风、勤政廉政建设、计划生育政策及其他一票否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
八、组织领导
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市教育局成立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评选推荐日常工作。各单位应成立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的评选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遴选考核和评选推荐工作。
新沂市教育局
2016年6月20日
? |
? |
? |
 |
新沂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0日印发
新沂市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王学伦 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徐 洪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 亮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兆友 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士堡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郑强松 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房树仲 市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办公室主任:张永生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办公室成员:陆保明 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朱少飞 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王曙光 教育局德育办主任
毕宜帅 教育局职社科科长
陆信敢 教育局监察室主任
蔡启宏 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张志红 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副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