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镇中心小学学生奖励教育基金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认真学习,落实素质教育,创先争优,提高学生素质特长,推动瓦窑镇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瓦窑镇人民政府与瓦窑镇商会共同向新沂市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设立“瓦窑镇教育奖励基金”。
一、活动目的:
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子,品德高尚、助人为乐的学生,具有某些特长且成绩突出,家庭较为困难但认真学习的学生,体育活动成绩突出的团体和个人。在物质和精神上帮助学生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顽强意志,同时带动其他学生奋发向上,努力学习。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贯彻活动精神:
根据《瓦窑镇中心小学教育基金实施方案》中“菁英”奖学金和“圆梦”助学金评选条件,确定“菁英”奖学金和“圆梦”助学金活动主题,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宣传教育,让每一个学生都能感受到政府的温暖,感受到爱心的存在。
(二)获奖团体和学生的界定:
主要依据:学习成绩优异的学子,品德高尚、助人为乐的学生,具有某些特长且成绩突出的,家庭较为困难但认真学习的学生,体育活动成绩突出的团体和个人。
三、优秀学生奖励办法:
(一)、学习成绩优异类
1、全镇在籍在读的一至六年级学生,在市、镇级学科调研总分前10名,计60名,每人奖励150元。(市、镇皆组织考试的以市里为准,每学年奖励一次)
2、学科能力展示(含各类竞赛)在省、市、县级中获奖者,分别奖60、50、40元。
(二)、学生特长类:
1、体育活动:在省、市、县级体育活动获奖的团体分别奖300、200、150元。
2、艺术类:在省、市、县级音乐、美术、舞蹈等方面获团体奖300、200、150元。
(三)、品德高尚、助人为乐类:
被评为省、市、县级美德少年、优秀好少年等,分别奖500、300、200元。
(四)、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每人奖100元。
以上奖励每学年奖一次,同等奖项不重复奖励。奖金由新沂市教育基金会直接打到学生监护人提供的银行卡上。
三、工作监督及处罚:
奖励获奖学生遵循“弘扬正气、促进学风”的原则,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学校将对受奖励学生进行跟踪监督,如出现异常,并视情况作以下处理:
1、学生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受全校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含通报批评),学习不努力,成绩明显退步或生活铺张浪费,取消待遇。
2、学校如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处分,取消奖励资格,已发奖励基金的予以追回。
四、活动要求:
1、此项奖励活动为每学年一次。各校每位师生对本项活动要充分重视,尽我所能,以身作责,身先垂范,大局为重,要确保此项活动有序的运作。
2、积极、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增强透明度,活动的开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费主要从“瓦窑镇教育基金会”列支并接受监督。
3、所有奖励经镇政府同意后且对获奖学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实行,如有疑义,请拨打电话;13952283163.
瓦窑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
注:此讨论稿请各位教师多提宝贵意见,如有好的建议请及时联系:李华13952283163 手机小号683163